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近日,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等行政机关在洲河三里古街段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我院就非法捕捞侵害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了检察公益诉讼法制宣传,发放了宣传资料100余册,现场讲解了公益诉讼职能职责。通过宣传,让群众知晓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认识到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有效强化了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工作人员对鱼苗的数量、品种进行现场清点,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一起向达川区洲河流域放流鲫鱼、鲢鱼等鱼苗共计5万余尾,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下放流活动圆满结束。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涉及本院办理的4件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办案过程中,鉴于被告非法捕捞行为对水域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害,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并判决被告赔偿相应渔业资源损失用于增殖放流。通过上述案件的办理,督促涉案人员参与生态修复,维护洲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促进水生物种生态平衡。
本次活动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打击和生态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促使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维护了水域生态平衡,发挥了普法教育作用,积极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水域生物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通讯员:戴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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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616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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