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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润心田,政策暖校园 ——景市初中2026年秋季学期资助政策宣传

达川观察 2026-09-08 15:23 86

亲爱的学生和家长朋友:

2026年秋季学生资助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做好学校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238号)、《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和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川教函〔2026〕92号文件精神要求,让广大家长对资助政策有清晰、准确的认识,保证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能享受到国家的资助,做到“应助尽助”,特向您解读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学校资助政策详情

一、资助对象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

(一)2026年秋季学期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央下发的14类特殊群体: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优抚对象。

(三)学校组织认定的自采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①.家庭突发重大事故致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②.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③.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致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④.家庭经济困难单亲家庭学生;⑤.学校认定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

二、资助标准

义务教育资助初中寄宿生标准为750元/生.期;

义务教育资助初中非寄宿生标准为375元/生.期。

三、资助流程及温馨提示

(一)开学初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中央下发困难学生不需要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印证材料;自采集学生,系统没有比对出来的困难学生,需通过家访或随访方式,客观、精准认定出来。

(二)班主任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经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达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学校审核,学校对申请名单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请表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内容;

(四)学校公示,将享受本学期资助项目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建档备案,所有受助学生信息必须录入“达川区社会救助大平台”和“全国学生资助数字化平台”审核。

(六)资金发放,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由学校专人到后管中心通过“一卡通”监管平台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本人社保卡中,资金全封闭运行,直补到人,最后经学生签字确认。

温馨提示

1.为了让学校各级评审小组成员能及时准确了解您的家庭情况,避免漏助情况发生,请一定如期真实向班主任老师反映您的家庭经济状况,并按要求申请资助。

2.所有受助学生必须持有本人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和银联功能均正常)

3.同时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如有疑问,请直接与班主任或学校联系求证!

作者单位:达川区景市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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