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用了十多天时间,就帮我们更好更快地解决了纠纷,太感谢你们了。”近日,某企业职工拿到调解款时对联合调解工作组表示感谢。
劳动者谭某因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产生劳动争议,遂向达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案件受理后,区仲裁委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虽经几轮调解达成部分共识,但双方仍存在较大分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了解到双方系因为对劳动合同关系中自身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缺乏清晰认识,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仲裁委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的创新路径,主动对接法院、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人社+法院+工会”联合调解小组,从法、理、情多角度进行分析,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法院为双方提供政策和法律支持,释法明理促和谐;总工会为双方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温馨服务显关怀。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调解小组最终找到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用人单位支付调解款1.1万余元。谭某的诉求得到了妥善解决,企业用工风险得以化解。下一步,区仲裁委将继续加强部门协同合作,为构建全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做出积极贡献。
作者:彭朋
作者单位:达川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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