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道路上,达川区总工会始终坚定不移,积极作为。近期,通过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以及发挥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关键作用,成功为1名受伤农民工争取到应有的赔偿,彰显了工会法律服务力量。
石梯镇农民工张某在跟随某包工头贺某进行房屋修建工作时,不幸意外摔伤。事故发生后,张某因工伤赔偿问题与包工头贺某产生纠纷,自身权益面临侵害。达川区石梯镇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得知此事后,迅速介入。工作站工作人员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调解经验,一方面安抚张某情绪,另一方面积极收集案件相关证据,深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调解过程困难重重,包工头贺某试图逃避责任,对赔偿事宜百般推脱。在此情形下,达川区总工会充分运用“一函两书”制度,指导石梯镇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向包工头贺某所在单位发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明确指出其在此次工伤事件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相关方重视并妥善解决问题。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张某成功拿到了7万余元的赔偿款,其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区总工会相关负责同志指出,基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达川区总工会服务职工的前沿阵地,一直以来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在此次案件中,工作站充分发挥其贴近基层、熟悉情况的优势,快速响应,高效处理,让农民工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而“一函两书”制度则是达川区总工会强化劳动法律监督、推动问题解决的有力武器,通过向责任主体和相关部门发函、发意见书,形成监督合力,为职工维权提供坚实保障。
下一步,区总工会将继续深化“一函两书”制度运用,不断提升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服务水平,积极主动作为,为广大职工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贡献工会力量。
(作者:张云,单位:达川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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