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四川省卫健委、民政厅、农业农村厅、医保局及中医药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落实重点人群“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通知》精神,达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已正式实施对特定重点人群的“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先诊疗后付费”即县域内重点人群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预付金,出院时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切实减轻患者垫资压力和经济负担。
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孤儿、重点三类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一般脱贫户(有三方责任除外)。
符合政策的七类重点人群在住院时,向入院收费窗口提供相关证明(或告知身份)、经工作人员核对患者身份信息后,患者无需缴纳住院预付金即可住院治疗。
在出院时,患者仅需支付经医保报销后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重点人群在未结清拖欠医疗卫生机构费用之前不再享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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