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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全会精神⑦政策“组合拳”支撑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川观察 2021-12-03 11:20 229


12月3日,中共四川省委举行“解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本次全会提出要加大对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未来在制定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有哪些具体考虑?发布会上,省发展改革委主任郑备回答了记者提问。

郑备表示,发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是四川围绕“双碳”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省委全会强调要以产业链思维和生态圈理念来推动,加快形成集中布局、集群成链、集约高效的产业发展格局。为落实好省委决策部署,前期我们开展专题调研,与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学者进行充分交流,对接国家相关要求,考虑从资源环境、研究开发、市场应用、人才培育、开放合作、财政金融等方面制定政策给予支持。

资源环境方面

我省重点发展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是国民经济战略性基础性产业,有的还能够发挥乘数效应生产更多清洁能源。前期调研中,一些地方和企业反映产业发展中存在能源、土地等资源要素保障问题。对此,我们一方面将坚持把节能降碳增效放在首位,严格能效约束,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另一方面也将坚持问题导向,对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重点布局的地区、对单位产品能效达到国际或国内行业先进水平的项目给予用能、用地方面的支持,并加强重点项目土地和能源保障。

研究开发方面

省委全会提出,要加快把四川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策源地。绿色低碳产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的显著特征,其开发和市场应用有赖于持续不断的科技创新。为此,在上半年出台“科创10条”的基础上,我们将聚焦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在开展科技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建设专业化中试研发平台,加快形成与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科技创新体系。

市场应用方面

我们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坚持公平竞争原则推动绿色低碳产品的市场应用。将建设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园区、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打造更多应用场景,促进重点领域示范带动;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加快充(换)电设施设备建设,全面推进电动化替代;探索建立“新能源+储能”项目激励机制,支持发展零碳低碳清洁产品;同时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基础上制订绿色低碳产品标准。

人才培育方面

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需要专业化人才支撑,根据四川实际,我们将从高层次人才、技能型人才两个方面制定政策。对高层次人才,主要考虑是在省级重点人才计划中增设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专项,支持重点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技能型人才,主要考虑是紧扣产业发展需要,支持高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增列相关学科学位点,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职业(技工)院校联合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现代产业学院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开放合作方面

省委全会提出,发展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不能搞封闭的自我循环,必须大力提高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水平,加快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为产业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为此,我们将探索建立外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开展碳足迹认证与应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外贸,支持企业通过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方式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我们将通过举办国际性重大展会活动集聚高端资源要素,不断提高四川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影响力和竞争力。

财政金融方面

省委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为此,我们将整合金融资源、优化融资结构、强化财金互动,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支持绿色低碳产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省级财政将加强统筹,整合优化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体系,设立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加大绿色低碳优势产业投入,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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